高原气象

北大核心,JST,CSCD,WJCI,

国内刊号:62-1061/P

国际刊号:1000-0534

高原气象杂志2023年第5期:青海省洪涝灾害及致洪降雨特征综合分析

发布日期:

作者:常秉松,许东蓓,丁艺涵,燕若彤,陆美静

单位: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,四川 成都 610225

关键词:洪涝灾害,致洪降雨,灾损指数,降雨因子

基金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(91837209),青海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(2020-ZJ-739)

利用2008 -2020年青海省常规气象站和区域站逐小时降雨资料, 以及青海省洪涝灾情直报记录, 使用直接经济损失、 受灾总人数、 倒塌房屋数、 农业经济损失、 农业受灾面积等多种灾情要素以比值法构建灾损指数, 再利用百分位法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、 较重、 严重、 特重四个等级。分析不同等级洪涝灾害分布特征及差异性, 并与青海省降雨特征进行对比分析。综合利用主成分分析、 箱线图分析以及相关分析等方法, 探讨导致青海省洪涝灾害的主要降雨因子以及区域间的差异性特征。结果表明: 青海省洪涝灾害频发, 洪涝灾害所造成损失总体呈现加剧状态, 较重、 特重灾害在2016年后频次明显增多, 而每年7、 8月则是青海省洪涝灾害高发时期。洪涝灾害频发区域和受灾最为严重区域均位于青海省东部, 其中海南州是洪涝灾害最为频发区域, 海东市是灾害损失最严重区域。诱发青海省洪涝灾害的降雨过程主要为大雨以上降雨。青海省致洪降雨过程可分为两类, 第一类降雨过程历时短但雨强大, 造成累积降雨量较大, 降雨历时在12 h内。第二类为降雨过程历时较长造成累积雨量较大, 这类降雨历时超过12 h。诱发青海省东部城市洪涝灾害的降雨过程以第一类为主, 多发于青海省东部城市海南、 黄南、 海北、 西宁和海东(黄南、 海北、 西宁和海东等地也有第二类致洪降雨过程), 致洪降雨强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; 第二类致洪降雨多出现在海西州和玉树州等地。降雨过程中累积降雨量和24 h降雨量同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有着紧密联系, 较长的降雨历时则会进一步加剧洪涝灾害损失。

来源:2023年第5期

《高原气象》期刊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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